每個人都會睡覺,而一般人也都以為好的睡眠就是躺到床上後一覺到天亮。事實上真的是這樣嗎?今天讓我們來聊聊「睡眠結構」及「好睡的基本條件」吧!

 

睡眠結構

正常的睡眠結構中,一個周期約90分鐘,其中包括淺層睡眠及深層睡眠。週期為淺眠→深一點的淺眠→深眠(熟睡)→漸漸再轉為淺眠→做夢。一般成年人每天約需4-6個週期,即6-9小時的睡眠。也就是說,一個成年人一晚約會做4-6個夢,但大部分人睡醒時,通常只會記得醒來前最後那一個周期的夢。整晚的睡眠中,前面兩至三個週期,有比較多深層睡眠,讓身體放鬆休息、恢復體力,而深層睡眠時間加總約為1-2小時;而最後的兩至三個週期,大部份是停留在淺眠、作夢的狀態,對於鞏固長期記憶有幫助。「整晚我都在做夢,都沒有睡。」這句話大家應該不陌生。許多人會覺得整晚作夢表示睡不好或沒有睡到,但其實睡眠中每個結構都是必要的,而做夢也是睡眠的一部分,所以做夢並不代表睡不好。夢是正常睡眠週期中的一部份,它能夠幫助大腦整理白天各種人、事、物等資訊,從而強化記憶,完全不做夢反而是比較不正常的。

 

睡眠是為了恢復白天消耗掉的腦力和體力。所以為了好眠,必須做到以下三個條件:

 

  • 頭腦和身體要夠累:睡眠的目的,是為了恢復白天消耗掉的腦力和體力。就像手機電量需消耗掉才能充電一樣。白天生活夠充實、夠累,晚上才能睡得沈。而「累」的客觀標準是,每天起床後、至少要有連續 15 個小時以上的清醒活動,盡量避免「白天一累,就閉目養神」、「三餐吃飽,就打起瞌睡或躺床補眠」;即便是上班族,也要避免「下班回家,先小睡片刻」的行為,以免到了睡覺時間身體不夠累而入眠困難。

     

  • 生理時鐘要到位:還不到平日睡得著的時間就提早躺床等入睡,容易讓等待入睡的時間拖得更久、並使睡眠的整體效率降低。難入睡的人,反而應該要把躺床的時間向後延,真的很困、眼皮睜不開的時候再上床睡覺。

     

  • 情緒夠放鬆:睡前半小時起,不宜再上網、滑手機、聊天、講電話,因這些事都會讓大腦無法安靜下來休息。